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刑法关于财产类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认定,与经济社会和刑法的发展存在差距,为确保刑法与经济社会的同步,有必要对财产类犯罪定罪量刑的认定标准进行修改或调整。但是经济社会是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频繁修改刑法不但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违背了刑法规定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原则。针对刑法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矛盾,文章结合立法、司法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就刑法关于财产类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认定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