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生态保护的重要价值日益凸显。野生动物作为当前生态体系中重要的资源,对其进行保护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野生动物刑法保护工作在近些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具体法律体制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扩大野生动物资源法律保护内容以及范围,使相关的内容得以完善,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实际措施能够和刑法的具体内容产生紧密联系,针对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进行进一步明确,使刑法的价值能够充分地体现,使其可更有效地保护我国现存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