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主要有预防、处置、教育、惩戒、保护五项功能。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公安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滞后,缺乏公安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制度不健全,部分涉未成年人案件执法不够规范。为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警察制度,应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警察”机构,赋予其预防、查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担当相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执行工作,管理涉案未成年人档案,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进行保护及心理干预,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责;同时,还应完善未成年人警察相关法律制度,健全“未成年人警察”执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