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需要对惩戒的规范与限度进行研究。以体罚为例,没有对体罚的理性思考,单纯呼吁归还教师的惩戒权是危险的。需要对体罚进行概念辨析与批判性思考;要直面教师和学生成长的过程,实事求是地看待体罚现象,规范和控制体罚的使用;教师还需要摆脱传统师生关系的困扰,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关爱学生;通过对规范的分类,划定违规程度的轻重,帮助教师基于事实合理使用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