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轻罪时代呼唤犯罪治理方式转型的背景下,轻罪治理应运而生。轻罪治理没有动摇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价值,但令律师辩护形态发生重大变化,包括辩护阶段的前移、辩护重心的转变以及辩护策略的调整。同时,轻罪治理也给律师审前辩护造成现实困境,包括律师有效辩护的可能性降低、律师辩护权利保障不足以及律师辩护流于形式。为了有效应对这一挑战,未来应从提高律师业务能力、保障审前阶段律师辩护权利、加强律师实质参与协商能力等方面出发,保障控辩平等协商,激发律师审前辩护潜力,实现轻罪案件审前辩护的高质量发展。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