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6—18世纪,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国家以“发现论”、“无主地论”、“无主领土论”和“优先权论”在世界各地抢占殖民地,而这些理论的本质都是将殖民地“财产化”。所谓“财产化”不是指殖民帝国在私法上取得对殖民地整体的财产权,而是指将殖民地作为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荒野”加以攫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