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文明指数"是通过设置一系列问卷问题来测量与司法文明相关的社会现象、法律现象的指标要素,通过统计学、计量学的方法得出某个地区、某个司法制度、某个司法程序是否文明、以及文明的程度如何等相关数值。2012年刑事诉讼法在实现司法文明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但是在辩护制度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为侦查模式控辩双方不平等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尚未得到充分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进步不大。由此,需要结合2015年9月最新颁布的"两高三部《规定》"的指示精神,在思想观念上尊重辩护律师的主体地位、完善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充分体现辩护制度在司法文明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