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枫桥经验"的人权保障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枫桥经验"及其发展在人权保障事业方面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业绩斐然,具有内生发展的性质和形式,根植于农村基层社会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融通,具有坚实基础、思想渊源和发展动力。"枫桥经验"人权保障的体制构建、权力规范、权利实现、法制供给与机制变革均有着创新性和实效性,具备一定的普遍意义,可复制、应推广。"枫桥经验"多层次、全方位、系统化的人权保障中,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三位一体"协同推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有着理性的人权保障意识和有序的维权行动。平等、合作、安全、包容的人权保障是"枫桥经验"传承创新的重要内容和发展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