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2017年5月,甲为丙与乙磋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乙为委托方,丙为受托方,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委托丙加工服装50000套,原料由丙到乙指定的厂家按乙的品质要求购买,并支付相应的价款,同时为解决丙工人技术不足问题,甲为丙聘请丁为技术顾问,合同约定全部服装完工后乙向丁支付顾问费15万元(含税,下同),丙为答谢甲,在合同中约定由乙从合同约定的价款中向甲支付好处费35万元,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