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后,我国乡村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诱发了“农民离场”,空间区隔让农民权利的实现出现诸多障碍,数字技术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为破解这一区隔提供了可能性。在“国家—社会”关系高速变迁的当下,乡村治理日益被国家治理所吸纳,乡村治理数字化既是吸纳的表现,也是吸纳的方式。基于乡村治理数字化农民主体性“接入—共享”的实践表达,构建起“制度—权力—技术—个体”四维分析框架。制度失范、权力失衡、技术悬浮、个体失能是农民主体性缺失的结构性原因,导致治理数字化实践陷入“乡村不动”的困境和农民的“二次离场”。应以制度完善、权力重构、技术优化、还权赋能为策略,实现乡村治理数字化进程中农民主体性的重塑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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