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品是以第一人称"代言"并以"角色化"妆扮演绎故事的艺术形式,具有短小精悍、雅俗共赏、题材广泛、贴近生活、角度新颖、语言诙谐精练、感染力强、内含哲理等特点。从其表演方式、内容、特征来看,小品和戏剧之间具有一些相同的必备元素:由演员进行第一人称代言体表演;以塑造人物为首要目标,在特定的情景中运用较强的动作和冲突,推动某一事件的叙述发展,最终通过视听效果与观众达到共鸣。因此,小品应归属于戏剧范畴,是戏剧艺术的一个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