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少年警务制度是在少年法院制度理念引领下、在警察制度变革的过程中、在不同时期特定刑事政策背景下逐步发展的。其内容以处理少年罪错案件为主,还包括保护受侵害少年、与少年相关犯罪预防和被害预防及其他涉及少年需要警察介入的事务。美国少年警务已经得到全面发展,但警察角色和功能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与少年法院制度创设时所主张的理念仍有距离,且警察对少年罪错案件的干预范围也需要予以合理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