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市场竞争机制为导向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活动,从源头堵塞了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以提出质疑为契机、寻求救济的机会,这不仅有违市场竞争规律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也不符合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公益价值取向。为实现对所有潜在承接主体合法权益完整且无漏洞保护之目的,不仅要厘清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质疑主体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可质疑的内容和界限,强化行政系统的内部纠错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最后还需实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质疑机制与后续解纷机制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