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链球菌临床检验规程的共识

作者:俞桑洁; 王辉; 沈叙庄; 倪语星; 王传清; 杨帆; 张泓; 朱德妹; 杨永弘
来源:中华检验医学杂志, 2012, 35(12): 1066-1072.
DOI:10.3760/cma.j.issn.1009-9158.2012.12.003

摘要

肺炎链球菌是临床重要的致病菌,除可引起鼻窦炎和中耳炎外,更是引起脑膜炎、肺炎、败血症等严重疾病的首位病原菌[1].此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感染常导致严重后遗症,如肺炎链球菌引起的化脓性脑膜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为30%~52%,包括听力丧失、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和认知功能障碍[2].同时,肺炎链球菌性疾病的高死亡率也不容忽视.2005年WHO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由肺炎链球菌感染导致死亡的病例达160万,其中70万~100万为5岁以下儿童,大部分来自发展中国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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