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机器人道德地位归因问题上,有实在论和关系论两种进路。情境整体主义的关系论为实在论的解释困境提供了解决方案。作为一种关系论的道德地位归因,他异关系认为:在人和机器的互动中,在一系列先决条件的限定下,机器可以"显现"为人,并具有承担相应责任的资质。运用他异关系对许霆案中ATM机法律地位的重新解读,映证了关系论道德地位归因的解释优势。

  • 单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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