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法与卫生法内涵不清晰,外延不确定,学界对于二者关系的界定看法不一。从语义学与词源学角度解释,卫生法比医事法的内涵更宽泛,医事法乃卫生法的一部分,但从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学科体系的建构来讲,医事法有从卫生法中剥离出来而独立为一体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