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退役军人规〔2023〕1号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审核规程》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6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审核规程为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主席令第5号)、《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6号)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如下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