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其他行政行为而言,环境行政具有目的和操作两个方面的特殊性;不过总体来说,环境行政仍然属于公共行政的一部分,因此也有道德化的要求。在公共行政正义的理论框架下,可以推出公共行政正义是环境行政的前提与实现路径,也是环境行政的最终目的,从而达成前提与目的的统一,即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在公共行政正义体系下,环境行政的最高目标是实现作为社会利益的最高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