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食品安全规制体现出明确的"社会共治"导向,政府与诸多非政府主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着监督。如何理解这种现象,关乎规制能否有效运行。以节点、权威、财富与组织资源为基础的"监督空间",能够提供一个有力的解释与构建框架。资源的分散存在,使得监督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资源的分布不均,使得政府有必要与其他主体进行有限合作。在我国实践中,政府部门资源有限,并存在着商业主体监督不足、政府过于依赖社会主体等问题。有必要从促进多元主体合理发展、推动理性合作、强化政府问责等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