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办〔2023〕 1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6月19日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