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城管发[2020]22号商务楼宇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密集,是做好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重点防疫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商务楼宇物业单位防疫要求,通告如下:一、要制定商务楼宇和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掌握商务楼宇内与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 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