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引导农民规范有序退出农村宅基地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更是政府民本价值的体现。实践中,农村宅基地退出中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低、补偿标准不合理和农民配套权益保障不力。强化农村宅基地退出政府责任,不仅应建构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法律制度体系,而且要保障退出农村宅基地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不仅应加强退出农村宅基地农民社会保障,而且应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政府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