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1]9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