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家推出一系列实质性减税降负政策。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4月1日起原增值税16%和10%的税率分别下调到13%和9%。本文以建筑企业为例,主要探讨在增值税税率下调背景下,从建筑企业如何与供应商合同额调整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

  • 单位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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