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应当是教授公平善良的艺术,法律教育职业化进路中,应把伦理品德放在第一位,其次是法律技能。目前受家庭就业、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实践学习几方面的制约,法律教育已经出现了唯技能主义倾向。法治代替人治同样离不开人的要素,应借鉴传统文化中育人的理念,并与现代法律规则相结合,才可能是真正有价值的、中国特色的法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