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薪酬杠杆在第一轮“双一流”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阶段性作用,辩证认识其在教育、科技、人才统筹推进过程中的必然局限性,结合劳动激励理论和我国高校薪酬制度分析可知,高等学校过度应用初始工业化阶段简单重复体力劳动常用的“计件制、工分制、高杠杆”的激励方式,无法支持新时代新征程中的创新发展理念。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六个必须坚持”是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中薪酬体系科学设计的指导思想,坚持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适当去杠杆化,以学科建设的效能而非学科产出的效率来,进一步提升一流学科服务驱动发展战略的能力,将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作为薪酬体系设计的政策基础,薪酬体系应遵循“以职称为基础、以年资为增量、各专业有区别”的基本原则以保障高质量发展并涵养安静教学生态,高层次帽子人才额外待遇应按照“预算外增量、定向型捐赠、非内卷竞争”的实践通例以促进科学研究创新性推进。并按照“谁发帽子谁出资”的原则营造千帆竞发的活跃竞争氛围,从而形成“内部公平、外部竞争”的薪酬良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