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8年的《乳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是我国出台最早的乳业安全规制措施,而真正具备乳业安全规制的基础法律是1982年的《食品卫生法(试行)》。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取代了《食品卫生法》,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经历了由卫生管理向安全监管、再向现代化治理的深刻转变。这一制度演化也映射在乳业安全领域。目前我国乳业安全范畴已经包含乳品质量安全、产业安全、公共安全在内的3个层面,这一演化结果促使乳业安全规制要实现多主体、多客体、多手段的协同治理创新。在对乳业安全规制的演化机理从主体、客体、手段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演化视角下乳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治理框架,并从主体、客体、手段3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乳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治理创新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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