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独立董事制度引入的背景,以2002-2010年发生财务舞弊的1 5 6个样本公司及其配对样本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了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独立董事人数和独立董事比例均与公司财务舞弊行为正相关,说明独立董事在我国并未发挥有效的治理作用,反而可能与大股东合谋,对财务舞弊行为置之不理。区分产权性质后发现,国有企业独立董事与财务舞弊显著正相关,非国有企业关系则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所有权的缺位,独立董事的提名以及发挥作用的决策机制容易受公司管理层的控制,独立董事或不发表意见,或与之合谋,从而促使了财务舞弊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