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全面修订《政府采购法》,实现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完备化、体系化,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全面修订《政府采购法》有两条路径可以选择,对《政府采购法》进行适度完备化和体系化并不能从根本上消弭本法规范完备性、体系性缺失和整个政府采购法部门体系性不足的问题,法典编纂方式是最优选择和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