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美日有关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权的争夺已经展开。美国利用其在数字经济和贸易领域的绝对领先优势,大力推动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欧盟凭借其完善的数据保护法律制度,积极推广以充分性决定机制为代表的数据传输欧洲模式。日本基于制造业优势主推可信数据自由流动倡议。由于欧盟和日本产业利益接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相似,意图共同主导制定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对抗美国的强势地位。另一方面,欧美日三方也通过主要国际论坛加强合作,形成广泛适用的国际数据流动规则,达到共同对抗其他国家特别是中国的目的。中国应当借鉴欧美日的相关做法,适时提出并积极推动中国版跨境数据流动主张,以及有利于本国的数据治理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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