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发[2019]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1月7日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明确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