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旅游的发展离不开各治理主体的共同参与。从旅游地居民视角,选取青海省祁连县为案例地,采用均值分析对祁连县居民同当地政府、旅游企业、外来游客及当地居民间的共生因子进行均值差异显著性判断,随后通过配对样本T检验法分析了各共生因子重要性差异的实际意义,并提出了祁连县居民同其他共生主体间存在关键、次要及一般共生因子,其中关键因子是推动案例地旅游发展的主要力量。乡村旅游的发展与各利益主体有着紧密相关,通过明确主体权责、推动资源共享来促进祁连县一体化互惠共生关系的形成,为使各主体间达到最佳共生状态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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