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改革与法治犹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都是在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进行的,共同目标是推进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改革既是思路方法上的创新和突破,更是制度机制上的成熟与稳固。只有制度机制上"立"得住,才能在改革探索上"破"得好;只有在法规制度框架下创新,才能从体制机制上解难题,持续释放改革制度效应,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沿着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