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与诉讼相关的篇目有三十余篇,与当时的法律《大清律例》之刑律与名律相比较,可以发现蒲松龄通过诉讼叙事抨击了清廷吏治的黑暗昏庸、控诉了刑讯逼供的弊病、揭露了司法程序的不公、肯定了纠正冤假错案的行为、提出了息讼免争的理念。上述内容对今天之司法领域仍不乏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