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分析张家港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的病例特征,评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效果,为制定和评估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收集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张家港市3家伤害监测哨点医院上报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病例信息,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病例在男性、30~<75岁、文化程度低的人群高发。该类交通伤害病例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后减少了34.70%,男性病例减少了38.40%,女性病例减少了30.30%,0~<15岁年龄组病例减少了47.62%,多部位伤病例减少了62.10%,重伤病例减少了74.36%,脑震荡、脑挫裂伤病例减少了25.64%,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伤害病例减少了55.00%,饮酒致伤情况无明显变化,大部分重伤和死亡病例的伤害性质为脑震荡和脑挫裂伤。结论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形势依旧严峻,需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以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