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违约方解除合同作为解决合同僵局的新路径,是司法实践的产物。《民法典》对“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适用及其作用机制尚且未做出明确规定,学术界对该问题的争议较大。因此对合同僵局现有应对机制凸显的困境进行反思,对适用“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学界观点进行分析,有助于厘清“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权利属性,进而推动“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作用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中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