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洋社会是国家与社会各种海上力量的载体,海洋社会权力即海上力量利用和控制海洋的权力。在稳定的海洋经济环境下,官方与民间的海洋社会权力并行不悖,处于相对和谐的状态;反之,则产生激烈的动荡,权力的僭越在所难免。明清以降,在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下,以闽船入浙捕捞为代表的跨界采捕活动,逐渐成为东南海域渔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囿于帝国机构管理制度的缺陷,以及官方实际操作的不力,海上捕鱼作业一度得以摆脱官方控制。与此同时,出洋跨界捕捞成本较高且风险难料,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付出惨重代价。暂时性的海上社会权力僭越成为民间海上人群用来缓解自身生存困境的变通方式,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海上盗窃、海上抢劫、盗割渔网、走私米粮等。对于这种现象,沿海官方系统将其视作海上社会动乱的潜在隐患。而海上暴力事件的频发,也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出台应对之策,期望借此维持东南海域秩序。由此,便在闽浙洋面上演了一幕官民博弈的生动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