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期是生活自理能力形成的关键期。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曾提出:"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也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自理,也就是自我服务,自己照顾自己。它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包括独立进餐、自己洗脸、自己穿脱衣服、穿脱鞋袜、收拾玩具、整理衣服等。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责任感、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小学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提升教师的教育水平,引领家长转变理念,利于幼儿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