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了解2017年新修订《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1个月及6个月后静安区公共场所控烟效果,为进一步开展控烟工作提供依据。方法采用观察法对静安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卫生计生机构、餐饮场所等14类场所控烟环境进行监测,记录场所内控烟环境情况和吸烟情况。结果 2次监测显示,静安区场所内环境设有吸烟区比例分别为0.92%和3.67%,设有烟具场所比例分别为3.67%和5.50%,比例虽均有上升趋势,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设有控烟宣传资料、警示性图片、举报电话、禁烟标识的比例分别为55.96%、61.47%、93.58%、100%和66.06%、68.81%、94.50%、99.08%,其中控烟宣传资料和警示性图片张贴比例较低,特别是餐饮场所、公共事业金融机构、商业营业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客运站。从场所内吸烟情况来看,有烟蒂和吸烟发生比例分别为2.75%、3.67%和6.42%、7.34%,并未完全做到室内禁烟,其中休闲娱乐场所吸烟现象较多。结论不同场所开展针对性控烟宣教活动,做到室内完全禁烟,支持提高卷烟税,鼓励和帮助烟民戒断烟草,将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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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