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是发挥中长期资金"压舱石"作用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具有积极意义。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已取得一定实效,但仍存在总体积极性不高、制度不规范、披露不充分、手段有限、质量较低等问题,激励及引导规则的不足是导致实践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必要参考境外做法,引进具有软法性质的行为指引制度,构建具有约束力的促进型法制。相应规则的设计应以促进机构投资者有效行使股东权利为核心,着重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激励与引导,培育机构投资者自愿、自主和自觉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推动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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