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社会信任是建设乡村社会共同体的前提条件。一直以来,社会组织的整合、协调、提供服务等治理作用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随着社会组织不断地发展和创新,在与多元主体互动过程中对增强乡村社会信任有明显的正向作用。经过对舒城县“救急难”互助社的实证调研发现,社会组织在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化解乡村社会矛盾、协调保障社会利益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与此同时,基于村干部“嵌入”与制度化渠道的建立,社会组织提供了构成信任生成的4个要件,互助社的发展实践与乡村社会信任提升呈现为一体化的过程。对互助社的发展探索可能会为重新建立起乡村社会信任关系提供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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