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在转型发展和促进就业方面有着重要贡献。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平台—参与者”为特征的新就业形态成为社会发展的“应时之需”,但平台用工存在“去劳动关系化”现象,其特征表现为劳动关系隐蔽化、公共事务责任缺失化、零工劳动者权益保障脆弱化及政府公共资源供给成本扩大化,并对传统社保体系、就业发展、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及集体协商和民主参与制度等提出挑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应对平台用工“去劳动关系化”带来的不利影响,需要加快制定劳动基准法、加强政府对平台企业用工的监管、明确平台企业的用工主体责任、构建零工特色社保体系、发挥工会在维护零工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资关系,让零工劳动者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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