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0年3月16日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本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10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