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禁止令已经应用于版权犯罪的预防和惩治。面对版权犯罪网络迁移的情势,网络出版刑事禁止令可以有效地预防网络版权犯罪,并且契合网络版权犯罪的制裁现实。但网络出版刑事禁止令也面临着适用规则滞后、适用对象单一、执行机制不完善等困境。为破解这一困局,应确立网络作为版权犯罪空间而非犯罪工具的新观念,细化网络出版活动的类型,明确网络出版相关区域、场所的界分,厘清网络出版中的人员接触方式,将适用对象扩展至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单位,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禁止令公示、社会监督举报、技术支撑的执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