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协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探讨如何通过乡村协商治理来实现“三治融合”的治理目标,选取A省T市进行的协商治理试验为考察对象,分析其协商平台——协商委员会在自治、德治和法治三方面的协商实践。与协商文本呈现的“三治融合”不同,协商委员会进行的协商实践,往往出现权威引导式的自治、依赖情感说服的法治和位置虚化的德治,并缺乏三者的有效联系,这往往导致协商委员会虽然达成了协商一致,但存在自治民主化不高、法治规范化不严和德治内生化不足等问题,影响“三治融合”的协商治理模式建设。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以下三方面进行思考和努力:一是以基层民主促进协商治理,而非仅追求治理效率;二是尝试以互联网技术优化协商过程,而非仅仅依赖于情感型说服;三是以协商系统化构建为目标,而非追求治理创新政绩。

  • 单位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