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福建屯军整合制度与社会资源,完成了家族化与地方化。其间附籍州县,置民田,建构家族组织以运营军、民户头和屯田民产,成为横跨军、民两籍的跨籍宗族。顶屯、拓屯政策与屯、民田科则差异,是屯军家族土地经营的重要依凭。科则差异与家族内部屯民田的混合经营,不但使得屯田民佃有利可图,亦使屯军家族实现制度套利成为可能。屯田民佃过程中,民户顶充军户的现象使得军户身份呈现出模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