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印度洋渔业管理协议》于2012年6月21日正式生效。截至目前,澳大利亚、库克群岛、欧盟、法国、日本、韩国、毛里求斯和塞舌尔是《南印度洋渔业管理协议》的缔约方,目前该协议无合作非缔约方。本文主要对该协议产生的背景及过程、生产作业范围、海域主要的生物资源、协议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解读和分析。目前我国不是该协议的成员国,但基于我国远洋渔业的发展战略及在印度洋的渔业生产现状,应考虑尽快加入该协议,在印度洋公海渔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争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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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