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是对被征收对象合法财产权的剥夺,政府以公共利益的目的征收土地应给予合理补偿。该制度在实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导致被征收对象权利屡被侵犯。由于制度的设计、实施以及救济程序没有平衡公权和私权之间的关系,导致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公权力的行使约束不足,土地征收程序不够规范透明,公众参与土地征收的渠道受阻。分析土地征收中私权保护制度的现状及制度缺陷,提出私权保护的制度构想,并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相关条款进行评析并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