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令制度是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建立的新的刑事法律后果,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禁止令已经成为社区矫正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然而,目前禁止令与社区矫正的关系不够明确,禁止令制度本身存在不足,社区矫正机构禁止令执行能力也存在不足,这些问题都影响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为此,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属于禁止令的执行属于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之一,建立执行阶段的“行政禁止令”,并强化社区矫正机构禁止令执行能力建设,以此推动禁止令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