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工作机构的出现是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一个发展,它为社会提供专业社会服务,也为多数的社会工作者提供就业岗位、工作机会、成长空间。社会工作机构独特的公益性质、伦理使命和伦理精神使得公共责任成为社会工作机构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社会工作机构公共责任的实现,是一个以制度规范为保障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完成的他律过程,更是一个由他律走向由内在伦理精神驱动的自律过程。所以,需要建构多元共治的社会工作机构的责任体系。